[摘要]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我國交通運輸事業進入了高速發展時期,道路交通機動化進程越來越快。就沅江市而言,機動車及其駕駛人保有量大幅增長,道路通車里程逐步增加。但是,交通供給與需求和人、車、路、環境的矛盾日益突出,交通安全形勢日趨嚴峻,交通事故居高不下。目前的交通安全狀況,嚴重威脅著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影響了社會和諧穩定,制約了經濟的發展。為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本文對沅江市道路交通基本情況、安全狀況以及存在的突出問題和安全隱患,進行了全面的調查和客觀分析,并結合實際,提出了加強事故預防的相應對策,供決策層和管理層參考。
[關鍵詞] 交通安全 分析 對策
1、道路交通基本情況
1.1 交通區位狀況
沅江市總面積2177平方公里,總人口74萬,轄16個鄉、鎮、場、街道,216個行政村、33個社區。地處湘中偏北的洞庭湖腹地,屬平原地帶,有小部分丘陵,呈“三分水面三分洲,三分過垸田一分丘”的地形地貌特征。洞庭湖水系將轄區分割成4個垸,地形比較特殊,交通區位比較重要,省道204線、202線穿越部分鄉鎮,南部區域瀕臨長張高速公路和319國道。
1.2 道路基本情況
全市道路通車總里程2338公里,其中:省道65公里,縣(市)道295公里,鄉鎮公路410公里,村級公路1180公里,城市道路108公里,可供車輛通行的其他道路(如防洪大堤等)280公里。道路行政等級分別為一級公路17公里,二級公路48公里,其余為三級或四級以及有鋪張的等外公路。
1.3 機動車保有量
截至2012年底,機動車保有量73950臺。其中:汽車30150臺,摩托車43800臺;拖拉機2100臺未列入其中,大量無牌摩托車未列入其中。
1.3.1 載客汽車22880臺。其中:大型客車360臺,中型客車385臺,小型客車19187臺,微型客車2948臺;小型客車中轎車19060臺。
1.3.2 載貨汽車4920臺。其中:重型貨車998臺,中型貨車2256臺,輕型貨車1285臺,微型貨車381臺;載貨汽車中普通貨車4210臺。
1.3.3 其他汽車2350臺。其中:三輪汽車1281臺,低速貨車1069臺。
1.4 機動車駕駛人保有量
截至2012年底,全市各類機動車駕駛人76455人。其中:汽車駕駛人43260人,摩托車駕駛人32175人,其他車輛駕駛人1020人;拖拉機駕駛人2070人未列入其中;據調查統計,在外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約5000人未統計在內。
1.5 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狀況
1.5.1 城區交通安全設施:“十一五”以來,城區交通安全管理設施投資約占道路基礎設施投資總額的1.6%。目前,道路交通標志設置率為55%,道路交通標線設置率為82%(有鋪張的兩車道以上道路),行人過街設施設置率75%,路口渠化率60%,路口燈控率60%,路口監控率50%。學校周邊交通安全設施設置率65%。
1.5.2 省道交通安全設施:根據實地勘查和統計,省道204線、202線交通安全設施設置率較高,但不完善。交通標志設置率85%,交通標線設置率95%,臨水路段防護設施設置率75%,公路兩側反光警示樁設置率35%,路口反光警示樁設置率50%。學校周邊交通安全設施設置率75%。
1.5.3 農村道路交通安全設施:交通標志設置率52%,交通標線設置率4%,防護欄(樁、墩、墻)設置率25%,減速裝置設置率60%,反光警示樁設置率為零。這些設施主要分布在縣(市)道和少數鄉鎮公路,村級公路僅有少量交通標志,其他設施為零。
1.6 交通秩序狀況
1.6.1 城區交通秩序狀況:按照公安部、建設部頒布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暢通工程評價標準》抽樣調查結果為:主干道機動車守法率70%,主干道非機動車守法率55%,主干道行人守法率50%;主干道機動車違停率12%,讓行標志、標線守法率42%。平均行車延誤45秒/公里,主干道平均車速45公里/小時。城市居民(含中小學生)交通法律法規和出行安全常識知曉率79%。
1.6.2 農村交通秩序狀況:根據抽樣調查測試,農村道路機動車違法率60%,非機動車違法率30%,行人交通違法率20%。但是,省道機動車、非機動車守法率高于縣道,縣道高于鎮村公路。
2、道路交通安全形勢
根據交通事故統計資料顯示: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三年時間,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接處警近萬起,列入統計類和非統計類的事故400多起,死亡上百人,受傷上千人,直接經濟損失近千萬元;其中逃逸事故42起。近三年事故四項指數與前三年相比,發案數上升32%,死亡人數上升25%,受傷人數上升34%,直接經濟損失上升36%;逃逸事故上升40%。而2011年和2010年相比,2012年和2011年相比,事故四項指數均有所上升,特別是較大事故和逃逸事故上升幅度較大。2013年1—6月份,交通事故接處警1700起,死亡人數,受傷人數,直接經濟損失比上年同期有所增長。上述情況表明,沅江市面臨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比較嚴峻。
3、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主要問題
3.1 交通安全設施與交通安全需求的矛盾
根據國家的有關政策,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建設與道路建設必須同步,安全設施建設的資金投入必須達到道路建設資金投入的3%。而在道路規劃、建設過程中,普遍忽視了安全設施的規劃、建設和投入,如益沅一級公路2005年建成通車時,沒有設置任何安全設施,連標志標線都缺失,現有設施是在通車后逐步增加完善的。在縣鄉公路建設時,也很少考慮安全設施,而在“村村通”工程實施時,安全設施的規劃和建設幾乎為零,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規定要保障道路安全通行條件的要求是背道而馳。
3.2 交通供給與交通需求的矛盾
轄區主干道尤其省道204線和縣道008線、009線的機動車通行量已大大超過了道路的設計通行能量。省道204線雖然是按二級公路規劃建設,當時設計的日通行量為1.5萬車次,行車道寬只有7.5米。但隨著道路交通的發展和機動車保有量的大幅增長,車流最高峰(春節期間)日通行量突破了10萬車次,實際通行量超過了設計通行能量的7倍以上。城區部分道路的規劃建設也不例外,如新城區的沅田路、永安路、永興路等,該區域是車輛和人口密集區,也是商業街區,由于路面狹窄,機動車會車困難,導致機動車碰撞事故時常發生。城區機動車違停率高的根本原因是停車場(庫)嚴重不足,城市規劃區內沒有一個規范的社會停車場;商業街區、文化娛樂休閑場所、部分機關和公用事業單位、居民住宅區停車場地少。到目前為止,城市公共汽車總量已達147臺,而自1991年開通公交線路以來,一直沒有始發站點,導致公交車長期占用了有限的道路資源,公交車占用道路作為始發站點后,導致機非混行、人車混行,影響了道路交通安全暢通。
3.3 依法管理交通與執法環境的矛盾
在交通管理執法過程中,來自社會各方面的干擾比較多,影響了正常執法活動的開展和執法效果。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一些法治觀念淡薄的群體對抗執法。公交交警部門曾在北部農村地區查扣報廢翻斗車和無牌無證摩托車時,出現村干部煽動村民聚眾滋事的事件; 2012年10月,交通民警在某鎮查扣一臺達到報廢標準且嚴重超員接送學生的車輛時,幾位學生家長強行“搶車”,其理由是扣了車學生上學困難;今年6月,在整治殘疾人代步車非法載客時,殘疾人聯合沖擊交警部門;近日,執勤民警在查處酒駕時,遭到一位企業界“名人”組織的圍攻毆打;市政府曾組織取締電瓶車在農村集鎮非法載客時,同樣遭到阻礙執法。二是地方政策和法律之間的矛盾。道路交通安全法對貨運車輛裝載有明確規定,國務院和公安部三令五申,要大力整治貨車超限超載。但這與地方黨委、政府優化經濟社會發展環境的有關政策規定相沖突,執法部門左右為難,這一問題也是導致安全隱患蔓延的因素之一。三是輿論導向帶來一些影響。近年公安交警部門經費已由財政全額保障,但過去“自給自足”的保障措施在人們的認識上很難改變,一些人總認為交警執法是為了“撈收入”,不知所有罰沒款已全額上繳財政,媒體在這方面卻缺少正面引導。如果個別民警執法行為不規范或在工作中出現失誤,或出現違紀違規問題,往往會被炒作得一發不可收拾。這樣一來,不但影響了交警的執法形象和交通管理執法公信力,也易使群眾產生與交警的對立情緒。就公安交警部門移動測速而言,出發點就是為了控制超速,減少事故。當然也是收集交通違法的證據,收集證據的途徑是合法有效的,但媒體渲染為“隱蔽執法”、“釣魚執法”。上級公安機關、黨委宣傳部門和權威的法律界卻不站在公正的立足作出客觀評價和解釋,任由媒體顯失客觀公正的炒作。對這種執法不滿或炒作的,大部分是交通違法行為人和媒體。這說明媒體輿論導向對執法環境是有一定影響的。
3.4 交通管理水平與交通發展形勢的矛盾
一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相關職能部門和監管部門沒有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明確規定了各級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法定職責和任務,但少數基層領導層、管理層片面認為交通安全工作是公安交警部門一家的事,導致唱“獨角戲”的格局沒有從根本上改變。二是一些交通管理方式方法跟不上時代和交通發展步伐,思維定勢仍處在本世紀初的年代,創新意識不強。三是交通安全的投入不足,尤其是在長效保障機制和交通安全設施建設方面投入不夠。四是少數交通民警和相關職能部門執法人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責任心不夠強,執法水平和工作能力不太高,適應不了新的交通發展形勢。
4、主要交通秩序亂源和安全隱患
4.1 交通違法的安全隱患
道路交通事故絕大部分是駕駛人無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安全觀念淡薄造成的,主要是超員、超載、超速、疲勞駕駛、酒后駕駛、涉牌涉證、違反交通信號規定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后果。尤其機動車超速行駛的問題比較普遍,也是事故的重要誘因,75%的事故與機動車行駛速度有關。另外一方面是非機動車駕駛人和行人自我保護意識不強,如非機動車占用機動車道行駛,行人臨車橫路、不走人行道、闖紅燈等,這些行為都是“法不治眾”的效應。
4.2 摩托車安全隱患
廣大農村地區大部分摩托車無牌無證無保險,而且,超坐、搭乘未滿12周歲的兒童、不戴安全頭盔等現象普遍,超速行駛、不按規定會車讓車的問題突出。發生在農村地區的交通事故80%是涉摩事故,大部分肇事摩托車屬“三無”車輛,事故風險防范和賠付能力差,已嚴重影響農村社會穩定。
4.3 學生用車安全隱患
按照國務院頒布的《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和省教育廳、公安廳、交通運輸廳的有關文件精神,現階段承運學生(含幼兒)的車輛全部不具備資質。這些車輛非法定意義上的客運車輛,安全性能差,定期檢驗周期長,安全設施配置不完善,保額低,不符合作校車使用的基本條件。而且,超員裝載的問題特別嚴重而又相當普遍,嚴重威脅學生安全。
4.4 無牌和報廢翻斗車安全隱患
這類車輛是農村地區重大交通安全隱患之一,主要分布在砂石場、磚廠、蘆葦場、“村村通”工地。雖然多次進行集中整治和專項整治,但沒有從根本上杜絕這類車輛上路運營。
4.5 拖拉機和渣土車安全隱患。拖拉機不具備上道路從事運輸的安全條件,夜間無燈光行駛,載物超長、超寬、超高、超重都容易導致交通事故。近三年,僅在省道204線運載蘆葦和樹木的拖拉機較大事故就有10多起。長期以來,對渣土運輸車也缺乏統一規范管理和安全監督,超速行駛、超載運輸的問題嚴重,這類車輛在鬧市區都如同在無人之境,近幾年已造成了5人死亡。
4.6 城市公共交通安全隱患
公共汽車公司1路、7路公交車長期處于嚴重超員運行狀態,曾經發現1臺7路車裝載74人。大部分公交車不進入規定的停靠點上下乘客,亂停亂靠,多次引發其他車輛追尾事故。城市出租汽車完全處于失管狀態,闖紅燈、橫沖直撞、隨意掉頭等現象嚴重,三分之一以上的駕駛人不具備準駕資格。根據交通違法信息系統和事故統計資料顯示,近三年,出租汽車交通違法率達90%,事故發案率達65%,超過了其他任何城市。
4.7 非客車載人載客安全隱患
一是摩托車非法從事客運活動,各鄉鎮均有,赤山地區比較嚴重。二是電瓶車、電動觀光車非法從事客運活動,2011年政府采取果斷措施予以取締后又死灰復燃,而且數量越來越多。三是殘疾人代步車從事客運活動,中心城區比較嚴重,據摸底掌握的情況,全市這類車輛將近100臺,而且,呈快速增加趨勢。四是農村“面包”車非法載客營運,這類車輛達不到客運安全要求,不具備從事客運活動的安全條件;僅石磯湖東線防洪大堤和保民垸,就有數十臺“面包”車分別在益陽七鴨子、芷湖口至八角亭堤段運營。五是拖拉機、三輪汽車、低速貨車載人,如赤山、三眼塘一些在城區務工的人員以這類車輛作為上下班的臨時交通工具。
4.8 城鄉道路安全隱患
4.8.1 城市道路燈控率低,交通標志不齊全,物理隔離設施少,如桔城大道中心隔離帶開口處設置的隔離欄撤除后,又多次發生事故。
4.8.2 省道204線警告標志、臨水路段防護欄、兩側反光警示樁、支路減速帶和停車讓行標志不齊全。
4.8.3 農村公路大部分臨水路段無防護設施,交叉路口、急轉彎路段缺少警告標志,支路缺少減速裝置。
4.8.4 學校、幼兒周邊交通安全設施不齊全、不規范。
4.8.5 一些農村公路設計不夠合理,安全設施匱缺。如縣道008線草尾福民路段、往草尾輪渡方向的交叉路口、原掛角村路段、百勝路口,縣道004線南京垸村路段、東浹村路段,均是“7”字灣、“S”彎。經過測試,大型客貨車轉彎相當困難,而且警告標志不完善,可視距離短,均發生過致人死亡的事故。縣道008線南大膳鎮與漉湖蘆葦場交界的堤段,縣道009線泗湖山鎮與茶盤洲鎮交界的堤段,如遇冰雪天氣,車輛上坡非常困難,每年冰雪天氣都發生了不少事故。
4.8.6 縣道008線、009線部分路段和絕大部分鎮村公路硬化改造后,忽視了路肩的修建。
4.8.7 城區占用道路施工、堆放建材,擅自挖掘道路、設置拱門廣告或從事商業營銷和慶典活動現象嚴重;省道204線赤山段占用有效路面擺攤設點的問題突出;北部農村公路占用道路或兩側延伸土地違規搭棚、建房等行為,均已嚴重妨礙正常交通。
4.8.8 部分城鄉道路的行道樹和戶外廣告影響交通信號及交通標志的效果和行車視線。
4.8.9 防洪堤堤面與河床的落差大,而堤面沒有防護設施,機動車運行無安全保障,一旦發生事故,后果不堪設想,2001年的“11•25”事故就是最好的佐證。
5、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對策
5.1 強化道路交通安全組織保障
5.1.1 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組織領導。市人民政府應進一步重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依法編制道路交通安全規劃,將其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同部署、同落實、同考核。加強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檢查督導和協調,健全考核評價體系。建立交通安全預警研判機制、交通安全例會制度、交通安全通報制度,及時協調解決交通安全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
5.1.2 強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責任。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出臺《沅江市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進一步明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相關職能部門、鄉鎮一級人民政府、機關以及企事業單位和村民組織的職責和任務,落實第一責任人、主管責任人、直接責任人。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依法履職,建立“權責一致、分工負責”的責任體系。
5.1.3 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機制。逐步建立政府、企業和社會共同承擔的道路交通安全經費投入長效機制。拓展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來源,強化政府投資對道路交通安全投入的引導和帶動作用。將道路交通安全各項經費按規定納入預算保障,解決鄉鎮交通安全工作經費。根據道路里程、機動車增長等情況,相應增加道路交通管理力量,合理配置和利用警力資源,完善警務保障機制。
5.2 推進道路交通安全社會管理
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納入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的內容,建立“政府主導、部門監管、鎮村齊抓、社會參與、群防群治、綜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社會化管理聯動機制。充分發揮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和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的綜合協調功能,強化部門監管和主導作用,鄉鎮一級成立組織領導機構,設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服務站作為本級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常設機構,建立機動車駕駛人協會,村委配交通安全協管員。大力推進“五長聯動”,強化交警中隊、派出所、交管站、安監站,農機站的交通安全工作職能。完善交通安全層層有人管、級級有人抓的社會化管理網絡。
5.3 構建農村大交管工作格局
5.3.1 強化農村交通安全基礎工作。以創建“平安暢通沅江”為載體,深入開展“平安暢通鄉鎮”創建活動,每個鄉鎮創建一個交通安全文明示范村、一所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學校,實施“以點帶面,全面推進”的戰略。鎮、村建立轄區人、車、路基礎臺帳,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加強對所屬車輛的安全監督和駕駛人管理教育。建立農村公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保障農村公路安全通行條件。深入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提高農村居民和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夯實農村交通安全基礎。
5.3.2 大力扶持發展農村公共交通。按照統籌城鄉公共交通發展的戰略要求,推進“大公交”體系,實施城鄉公交一體化。在現有農村公交車60臺運力的基礎上,鼓勵民間資本進入農村公交服務領域,將農村公交向各鄉鎮和行政村延伸,增加2倍的運力,使農村公交覆蓋面達到100%。制定鼓勵發展農村公共交通的優惠政策,在資金信貸、經營用地、稅收和審批程序方面給予大力支持和政策扶持。
5.3.3 加強農村道路交通管控。交通安全管理的重心要逐步向農村地區轉移,向邊遠鄉鎮輻射。合理配置農村交警中隊警力。加大農村道路交通管控和執勤執法力度,嚴厲整治交通違法,有效減少農村交通秩序亂源,凈化交通元素。強化重點時期、重點路段、重點部位的管控,重大節假日,安排鎮村干部、派出所民警和交通協管員上路參加疏堵保暢,協助維護交通秩序,嚴格落實市政府辦印發的《沅江市道路交通疏堵保暢聯動方案》要求,強化責任,加強值班備勤,確保“2路27點”暢通,嚴防擁堵。
5.4 提高道路安全保障水平
5.4.1 排查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和安全隱患。公安交警、交通運輸、公路、城建、安監等部門要聯合對城鄉道路交通安全設施進行全面排查,查漏補缺,按照職能分工,分別制定補充完善計劃。對事故多發路段、點段,綜合典型事故案例進行分析,查找事故多發原因和隱患,有針對性地制定整改方案。
5.4.2 加強道路安全設施建設和隱患治理。對交通安全設施不齊全或事故多發的隱患路段,按照輕重緩急的原則,有計劃、有步驟,分期分批補充完善和治理。堅持省道省管(公路部門),縣(市)道縣(市)管(交通運輸部門),鎮村公路鎮村管,城市道路城建部門管的原則,強化管理責任。省、縣道和城市道路設施建設和隱患治理,所需資金由公路、交通運輸、城建部門在公路管養維護專項資金、城市設施建設維護專項資金中解決;鎮村公路按三級分擔的原則,即鎮、村自籌一部分,市財政解決一部分。同時,要將學校周邊交通安全設施一并完善。
5.4.3 提高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建設標準。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建設必須與道路建設同步,堅持同步規劃、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同步投入使用。凡是道路安全設施不完善、不配套的道路不準驗收、不準使用。城市交通安全設施建設要堅持科學規劃、合理設置、保障適用、注重效果的原則,盡快完善城市道路燈控和監控設施、交通標志標線和相應的安全防護設施。
5.5 創新交通安全宣傳機制
5.5.1 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宣傳社會聯動機制。成立由宣傳、公安、安監、交通、司法、教育、文廣等部門負責人組成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領導小組,負責全市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的組織和協調。將規范公民交通行為納入公民道德建設體系,將交通安全法律教育納入全民普法教育的內容,將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納入綜合素質教育的內容,真正做到部門聯動。
5.5.2 發揮媒體宣傳主陣地和輿論導向作用。沅江電視臺、沅江信息網、沅江新聞網應開辟交通安全宣傳陣地,設立交通安全宣傳專題欄目,承擔義務宣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日常交通安全常識的責任。要加強正反兩個方面的宣傳報道,公開曝光典型事故案例和嚴重交通違法,加強輿論的正面導向,引導社會共同關注道路交通安全。
5.5.3 強化重點群體的交通安全教育。要針對不同的群體,采取不同的宣傳教育方式。突出重點車輛駕駛人、中小學生、主干公路沿線村民的交通安全教育。堅持每年對客運駕駛人、校車駕駛人、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駕駛人進行一次培訓教育和考試,把牢交通安全第一道防線。
5.5.4 加強交通安全宣傳設施建設。交警部門要建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基地、駕駛人安全培訓教育中心。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社區、村委要辦交通安全宣傳櫥窗或板報。交警部門要在主干道設立交通安全宣傳誘導電子屏,建立網上自動生成短信平臺,及時向公眾發布道路交通信息,提示交通安全注意事項,加強雨雪冰霧惡劣天氣和車流高峰期交通誘導,力保群眾出行安全。
5.6 開展重點車輛整治“百日行動”
針對當前突出的交通秩序亂源及安全隱患,在市政府的統一組織下,整合執法力量,開展聯合整治“百日行動”,努力消除一批交通安全隱患。
5.6.1 嚴厲整治 “三無”摩托車。鄉鎮人民政府要將治理“三無”摩托車作為安全生產和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的工作來抓,全面調查摸底,登記造冊,建立臺帳,鎮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組,督辦牌證和保險,提高事故風險防范能力。公安交警部門要集中警力、集中時間,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保險機構要搞好跟蹤服務,竭盡全力減少“三無”摩托車,從根本上改變農村交通安全狀況。
5.6.2 嚴厲整治非法校車。市政府盡快出臺校車安全管理辦法,鼓勵客運企業、公交企業和民間資本進入校車服務領域,組建校車服務專營公司,給予政策扶持和財力支持。堅決取締不符合校車條件的學生接送車輛,教育部門要切實履行校車主管部門的職能,公安交警、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大非校車承運學生和交通違法的查處打擊力度,確保學生乘車安全。
5.6.3 嚴厲整治報廢車。公安交警、交通運輸、安監等職能部門,集中執法力量開展聯合行動,基層政府積級配合,堅決取締無牌證和報廢翻斗車。
5.6.4 嚴厲整治渣土運輸車。城建、城管、公安交警部門盡快出臺操作性強的渣土運輸安全管理辦法。加強渣土運輸車安全監管,實行限時、限速、限路線行駛,盡量避開鬧市區及人、車相對集中的路段,并加大渣土車違法違規的查處力度。
5.6.5 嚴厲整治拖拉機交通違法。農機部門要加強拖拉機的安全管理,把住牌證、保險和安全技術檢驗關,積極配合公安交警部門開展聯合整治行動,查處交通違法。嚴禁無燈光配置的拖拉機夜間上路行駛,禁止拖拉機進入中心城區。
5.6.6 嚴厲整治非客運車輛載客。堅決取締電瓶車、觀光車、殘疾人代步車、摩托車上路從事客運活動;大力整治拖拉機、三輪汽車載人,規范農村“面包”車的經營行為,嚴厲打擊非法營運。交通運輸、城管、公安交警、安監等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既分工協作、又密切配合,凈化客運市場秩序,消除非法客運的安全隱患。
5.6.7 嚴厲整治涉交服務領域。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強對汽車、摩托車修理廠(店)的監管,強化源頭管理和資質管理,加大非法改裝車輛的打擊力度,取締無證經營的廠(店)。商務部門和公安機關要加強對報廢汽車回收企業的監管,查處違法出售報廢汽車和“三大”整成的違法行為。工商部門、商務部門、公安機關要加強對舊車交易市場的監管,防止報廢汽車、“黑車”流入舊車交易市場或非法從事舊車交易活動。
5.7 強化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管理
5.7.1 規范道路運輸企業經營行為。嚴格市場準入管理,對設立運輸企業,要嚴格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條件審核關。全面推進道路運輸企業安全主體責任,嚴禁從事個體客運經營和客運車輛、危化物品車輛掛靠經營。鼓勵個體貨運經營者集約化經營,組建道路貨物運輸聯合體,鼓勵、扶持個體運輸戶成立貨運公司,以便于對貨運車輛的安全管理。切實加強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推進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鼓勵運輸企業采用交通安全統籌等形式,加強行業互助,提高企業抗事故風險能力。
5.7.2 切實加強道路客運安全管理。嚴格客運線路審批和監管,取締、調整不符合安全運行條件的班線。強化客運車輛動態監管,規范長途客運車輛GPS定位系統和大型長途臥鋪客車視頻監控的使用、管理,落實24小時實時監控制度。客運車輛動態監控實行公司、交警、交通運輸聯管機制,實現動態監控信息資源共享互用。嚴格落實長途客運駕駛人停車換人、落地休息制度,客運企業組建客運安全稽查聯合機制,開展互查互糾,遏制客運車輛交通違法。嚴格落實“3+X”工作機制,公安交警、交通運輸、安監部門定期組織客運企業開展安全工作互檢互查,定期召開聯席會,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落實客運安全源頭管理措施。
5.7.3 嚴格管理城市公共交通。合理規劃、調整城市公交線路和停靠站點,科學布局公交網絡,規劃建設公交車始發站場。加強公交運行管理,大力整治亂停亂靠、不按規定上下乘客,提高公交服務水平和安全運行系數。切實加強出租汽車運營秩序和安全管理,對出租車駕駛人準駕資質進行全面審查,杜絕無準駕資質的駕駛人參與營運。依法依規組建出租車公司,對出租車實行統一規范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強化出租車駕駛人安全教育和文明服務教育,提高其自律意識,構建安全文明的城市公共交通。
5.8 加強道路交通動態管控
公安交警部門要改革警務機制,創新勤務模式,將警力下沉到路面一線,加大交通秩序管理和事故防控力度。提高巡邏密度,采取設點檢查、流動巡查等方式,嚴厲查處客車超員、貨車超載、機動車超速、酒駕、毒駕、涉牌涉證、違反交通信號燈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堅決做到查糾到位、處罰到位、教育到位,形成嚴管重罰的高壓態勢。要大力推進區域、路段勤務包干負責制,增強民警工作責任心,提高管事率。要堅持嚴格、文明、規范執法,提高依法依規管理道路交通的水平和履職能力。
5.9 落實建設項目交通安全評估審批制度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要求,對城鎮大型建設項目進行交通安全影響評估分析。不符合交通安全條件的,不立項、不審批,并形成長效機制。公安交警、發改、規劃、住建部門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從源頭上把好關。
5.10 建立檢查監督考評長效機制
安監部門要加強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和協調,監察部門要對各單位依法履職情況進行監察,督查部門要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進行定期督查和專項督查,發現問題及時通報,及時督促整改。市委、市政府應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納入對市直單位和鄉鎮績效考核的共性目標考核內容之一,設定考核分值,嚴格進行考核,促進交通安全工作措施的全面落實。
來源:沅江市交警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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