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沅江客戶端4月25日訊(記者 盛擁軍)4月23日,沅江市市場監管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執法人員向非法銷售漁獲物嫌疑人周某木送達處罰決定書。這是湖南省市場監管部門第一起依照《長江保護法》處罰的違規收購、銷售非法捕撈漁獲物案件。
4月9日,沅江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漁政二中隊在聯合執法巡邏時,在沅江市新灣鎮挖泥嘴水域發現違法捕撈行為。
沅江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漁政二中隊執法人員曾偉表示:“4月9日早上五六點鐘的時候,我們聯合執法在新灣鎮挖泥嘴水域,現場查獲非法捕撈人員兩名,同時查獲前來收購非法漁獲物的嫌疑人一名”。
沅江市農業農村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將涉嫌收購、銷售非法捕撈漁獲物案件移送至沅江市市場監管局,該局執法人員隨即對當事人展開進一步調查。經查,周某木從2013年開始在某集貿市場經營一家水產品攤位,主要從事魚類銷售。2021年3月開始陸續在村民尹某家中收購湖魚,累計購進1600元的湖魚并售出,獲得320元的營業收入。當事人收購、銷售非法捕撈漁獲物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的相關規定,該局已依法予以處罰。
沅江市市場監管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五中隊中隊長龔洪波表示:“《長江保護法》實施以來,我局持續開展‘長江禁捕打非斷鏈’專項整治行動,主要從以下三個方面發力:一是線下持續加大生產、流通、餐飲等環節的檢查和排查力度;二是線上加強電商平臺售賣‘野生魚’‘野生江鮮’‘河魚’等行為的監管,加大對電視、互聯網等媒體的廣告監測力度;三是加強與公安、農業農村等部門的聯動,切實補齊工作短板”。
市場監管部門持續開展“長江禁捕打非斷鏈”專項整治行動,徹底斬斷銷售市場銷售長江流域重點水域非法捕撈漁獲物違法交易鏈條,加大對水產品攤位、水產品生產企業、漁具店、餐飲店及“涉漁”商場超市的監管力度,嚴厲打擊市場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行為。與此同時,加大宣傳力度,將“水上不捕、市場不賣、餐館不做、群眾不食''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成為社會公眾的普通共識。
龔洪波表示:“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大家:如果在市場上、餐館中發現非法銷售長江江鮮的行為,或者在廣告、宣傳中發現有‘長江野生魚’‘野生江鮮’‘河魚’等字樣,請立即撥打12315熱線向我們舉報”。
來源:新沅江客戶端
編輯:黃正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