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加強大氣污染管控十條措施
一、完善聯防聯控機制。市生環委辦公室集中辦公,統籌指導,協調督辦工作。相關部門出臺精準防控措施,協同作戰。堅持每季度一次專題會議,每月一次專題調度,每周一督查通報,將督查情況納入季度考核評分,和獎懲掛鉤。
二、強化日常監管。嚴格落實行業監管和屬地管理責任。將建筑施工道路揚塵、工業廢氣排放、秸稈禁燒、交通尾氣、煙花鞭炮禁放等工作落實到實處。加強日常動態巡查,從嚴從快執法,做到有具體整改措施和清查結果。
三、嚴格環境準入。推進清潔生產,涉氣高能耗、高污染項目不得入駐我市高新技術產業園。新審批排放揮發性有機物(VOCs)項目必須使用水性環保涂料;現有涉(VOCs)排放企業要逐步改用水性環保涂料,并且要分期分批落實清潔生產審批和清潔化改造。
四、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依法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精準調度。嚴格執行工業企業、施工工地、重型柴油貨車等重污染應急減排措施。重點對中聯重科等企業、碧桂園等施工場地、商貿街等交通實行錯峰生產差別化管理,確保調控到位。
五、加強技術支持與保障力量。組建技術團隊每周進行數據分析,聘請專家每月分析施策。強化環境保障,要求霧炮車每天早中晚在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開展不少于4個小時的除塵抑塵作業。執法部門加大巡查處罰力度,并建立長效機制。
六、開展專項行動。市藍天辦要針對氣候變化、生產規律以及時間節點,分別組織開展有標準、有計劃、有措施、有力度的揚塵治理、工業企業排放管控、餐飲油煙、渣土污染治理、機動車尾氣治理、秸稈禁燒等專項行動。實行銷號和掛牌督辦制度,著力解決重點難點問題。
七、確保信息公開。定期向市生環委領導及成員公開環境空氣質量日、月、季和年報;在一定范圍內,公開問題交辦和辦理情況;公開各部門單位及鎮場街道季度考核評分情況;公開檢查、督查問責情況。
八、提高精準監管和預警能力。利用科技手段和氣象預報等方式,提高對空氣質量變化規律性問題的認識,分析預判,快速定位污染來源,診斷環境問題,精準施策;提高重污染天氣預警能力,及早采取聯防聯控措施達到明顯成效。
九、加強宣傳引導和公開舉報電話。在每個城鎮顯著位置設立大型生態環境宣傳公益廣告4塊以上。要在主流媒體上加強宣傳,倡導節約綠色消費方式及良好生活習慣。曝光違法事件,形成輿論氛圍。公布環境舉報電話0737-2721723或12369,并實施舉報獎勵措施。
十、加強考核問責。市生環委辦將對各鎮場街道和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及企業開展專項督查,對工作措施落實不力的進行通報批評,情節惡劣的報市紀委監察委予以嚴肅追責問責。本條例自2020年5月21日起施行。
來源:沅江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
編輯: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