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在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召開前夕,中共中央又印發了《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這是黨中央在新形勢下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舉,對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通過學習新修定的準則和條例,我充分認識到兩項法規的頒布實施,是黨內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貫徹落實好這兩項法規,對于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發展黨內民主、嚴明黨的紀律,進一步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現就學習兩項法規談談自己的幾點體會:
一個沒有黨的紀律觀念,一個不把黨的紀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黨員,更不可能是合格的領導干部。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黨的紀律觀念在一部分黨員、干部包括某些領導干部中有所淡漠,甚至陷入誤區。有的認為黨的紀律是束縛生產力發展的“條條框框”,應當“沖破”,可以“變通”,提出經濟要搞活、紀律要“松綁”等等。這些模糊認識和錯誤思想,正是近些年來紀律松弛的根源所在必須堅決予以清除。廣大共產黨員要做遵守黨的紀律模范,必須從加強紀律觀念、樹立紀律觀念做起,為自覺維護和遵守黨的紀律打下堅實的思想基礎。
不僅要做一名合格的共產黨員,還要做一名合格的紀檢監察干部,不僅要遵紀守法,還要以身作則,做好表率,日常言行中,養成自覺遵紀守法的習慣。要率先垂范,特別是要有“怕”的意識。這里所說的“怕”,不是膽小怕事,而是要求共產黨員特別是黨員干部,對黨的紀律、對國家法律法規要從心底里敬畏,時時做到慎獨、慎微、慎欲,在紀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在日常生活中,用紀律作為鏡子來正視自己,防微杜漸,成為一個遵守紀律的好黨員。
《準則》和《條例》的頒布實施與修訂,是黨中央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黨的紀律建設的重大舉措,對于樹立黨章權威、扎緊制度籠子,改進黨的作風、嚴明黨的紀律,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作為新時期的黨員干部,要守住底線,不越紅線,以“粉身碎骨渾不怕”的精神來恪守“廉潔”二字,常懷律己之心、常思貪欲之害,時刻牢記黨的紀律。
通過學習,使我的認識有所提高,因此我要根據《準則》和《條例》的規定和要求加強自我約束,自覺遵守,能夠正確運用在日常工作中,在更好地監督別人的同時嚴格約束自己,為黨、為社會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為紀檢監察事業貢獻自己一份力量。
(責編:吳正軍 編審:唐順祥)
來源:沅江新聞網
作者:沅江市紀委第三紀檢監察室 李正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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