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嫌疑人劉某被沅江公安機關刑事拘留。這是被交警大隊民警在整治酒駕過程中查獲的。
6月8日晚,三中隊中隊長李煜奉命帶領民警在沅江城區整治酒駕。22時40分,執勤民警在瓊湖東路例行對懸掛湘H08765號牌的微型客車及駕駛人進行檢查。駕駛人不愿配合,車上6名乘人也想阻止,經民警反復宣傳說服駕駛人才配合進行呼吸測試。經檢測,其酒精含量為40Hg/100g,但駕駛人不能提供駕駛證和該車的行駛證,而且吱吱唔唔,十分可疑。執勤民警依法扣留車輛并將駕駛人傳喚到大隊接受調查。通過機動車信息系統查詢,無該號牌車輛的任何信息。經對其進行詢問得知,劉某系資陽區鹽湖口鎮劉家湖村人,他是從同村一個叫李某的熟人那里以65000元的價格購買的。執勤民警立即拓印車輛識別代碼和發動機號牌在盜搶機動車信息庫查詢,發現該車有盜搶嫌疑,遂告知刑偵大隊,并及時與刑偵大隊辦理了人和車的交接手續。經刑偵大隊立案偵查,將盜竊嫌疑人李某也抓捕歸案。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之中。
來源:沅江市交警大隊
作者:吳鐵芳
編輯: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