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多人騎休閑自行車聯合行動實施方案
為保障城區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決定禁止多人騎休閑自行車在城區道路行駛。由市交安委組織公安交警、工商行政、城管監察部門執法人員開展聯合執法行動。結合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整治多人騎休閑自行車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由市政府辦副主任、市交安委成員彭金良任組長,交警大隊、工商局、城管監察大隊分管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負責專項專行動的組織和實施。
二、整治步驟
堅持宣傳發動、告知與上路整治、查處相結合的原則。7月8日至9日進行宣傳發動和告知,7月10日至12日進行集中整治。以后視情況組織聯合行動,防止反彈。
三、具體安排
1、人員安排:交警大隊8人、工商局4人、城管大隊8人。
2、車輛安排:交警大隊2臺車、工商局1臺車、城管大隊2臺車。
3、時間安排:整治時間每天19:00—22:00,19時在桔城大道福潤家超市廣場前集中。
四、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單位分管領導要親自帶隊,精心安排,執法人員按時到位,扎實履職。
2、堅持文明執法。堅持先宣傳、告知,后整治、查處,要注意執法方法,避免激化執法矛盾和糾紛,同時要注意執法對象(騎車人)的安全。對拒不服從管理或不接受處罰的,依法扣留車輛。
3、工商部門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對無證經營、非法經營以及超范圍經營的行動,印制相關的宣傳資料(針對經營多人騎休閑自行車出租業務)。交警部門要印發取締多人騎休閑自行車的宣傳資料,告知這種行為的危害和后果及有關法律依據。
4、通告和宣傳資料要先分發到各經營業主,規勸業主動停止經營。經規勸不停止非法經營的,由工商部門依法處理。
沅江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2013年7月4日
編輯: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