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道路交通事故處理110、122、119、120快速聯動方案
為實現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接警、出警、處警及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和勘查現場、疏導交通、維護秩序“一條龍”的快速聯動,根據上級有關指示精神,結合轄區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快速聯動指揮小組。由市公安局黨委委員、交警大隊長冷勁任組長,交警大隊副大隊長陳錚、消防大隊大隊長陳棟梁、巡特警副大隊長孫練武、市人民醫院院長鐘勇任副組長。指揮小組負責道路交通事故出警、處警、搶救傷員、保護現場一系列工作的組織指揮和協調。
二、建立“110”、“122”、“119”、“120”信息互報和反饋機制。“110”、“122、120”報警服務臺接到交通事故報警的同時,應查明人員傷亡情況,有人員傷亡的事故應立即向“120”急救服務臺反饋;“110”單方面接到交通事故報警時,重特大或影響重大的事故應立即出警,并應及時向“122”反饋,“110”可直接指揮“122”出警,“122”接到交通事故報警認為需要“110”或“119”協助時應報告“110”;對發生在邊遠地區或遠離市區的重特大或影響重大的事故,“110”、“122”接警后可直接指揮就近公安派出所出警,組織搶救傷員,進行先期處置和保護現場。
三、根據市人民政府印發的《重特大安全事故處置預案》要求,建立群死群傷特大死故搶救聯動機制。“110”、“122”、“119”、“120”接到類似事故報告后,均以最快的速度趕到現場,組織搶救傷員,發生在邊遠地區或遠離市區的事故,“120”或“122”、“110”通知就近有醫療條件的醫療機構迅速做好接收安置搶救傷員的準備工作。“110”、“122”搶救傷員可以緊急征調民用車輛或攔截過往車輛運送傷員,確保傷員及時得到搶救治療。“110”、“122”、“120”要加強值班備勤。市人民醫院要積極協助交警部門搞好現場急救技能培訓,交警巡邏車、事故勘查車要裝備簡易急救箱。
四、改革快速處警機制。交警大隊要制定與領近兄弟單位的聯勤方案,與鄉鎮人民政府及公安派出所、鄉鎮衛生院等單位建立長效聯動機制,認真落實《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工作方案》,提高快速反應能力。
五、認真落實搶救措施。醫療單位要發揚人道主義精神,落實交通事故傷員醫療救護措施,嚴格執行“首診負責制”和國務院《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交警部門在對交通事故進行調處時,要優先保證醫療部門的費用,確保醫療機構的合法權益。
六、加強協調配合。聯動指揮小組要加強與基層黨委、政府的聯絡和協調,發生重特大事故應及時通知基層黨政組織參與協調處理。
二○一三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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