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委〔2012〕53號
中共沅江市委
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聞宣傳工作的意見
各鄉、鎮、場、街道黨委(工委),市直局以上單位黨組(黨委、工委),垂管單位、駐沅單位黨組織,相關企業:
近年來,我市新聞宣傳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各級各部門的緊密配合下,取得了較好的成績,為宣傳推介沅江作出了重要貢獻。當前,由于網絡等媒體的興起,《幸福沅江報》的興辦,我市新聞宣傳工作呈現出新的格局,為更好地適應新形勢下新聞宣傳工作需要,進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和應對能力,為建設“幸福沅江”發揮宣傳導向、輿論引領的作用,特制定本意見。
一、進一步明確指導思想
全市新聞宣傳工作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營造有利于沅江發展的輿論環境、樹立沅江良好形象為目的,以凝心聚力、鼓勁加油、營造氛圍、關注民生為導向,緊扣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和工作中心,堅持“三貼近”(貼近生活、貼近群眾、貼近基層),深入開展“走基層、轉作風、改文風”活動,形成黨委政府重視、領導加強、部門聯動、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新聞宣傳工作新格局。
二、進一步健全各項制度
1、強化組織領導。新聞宣傳是市委宣傳思想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營造有利于沅江發展環境的一項重要工作。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明確責任,加強領導。各級各部門單位黨組(黨委、工委)要定期召開會議,研究本單位的宣傳工作。主要領導要帶頭做新聞宣傳,親自抓新聞宣傳,主動學習新聞宣傳知識,進一步提高與媒體打交道的能力,善待媒體、善用媒體、善管媒體,科學應對媒體。要明確一名副職具體分管(鄉鎮場街道由宣傳委員分管)新聞宣傳工作,進一步加強新聞宣傳工作機構和隊伍建設,配齊業務專干和必要的通聯辦公設備。
2、加強隊伍建設。目前,我市已擁有市電視臺、《幸福沅江報》、《沅江新聞網》(即紅網沅江分站)、《沅江市手機報》、沅江市政務網等五大媒體,承擔全市的新聞宣傳報道工作。為全面、準確、及時地宣傳報道全市各級各部門單位的重要工作,推介典型,做好形象宣傳,加強新聞宣傳隊伍建設至關重要。各級各部門單位(系統)必須確定1名以上熱愛新聞宣傳事業、具有新聞敏銳力、熟悉電腦操作、有較強文字功底的人員擔任本單位(系統)通訊員和網評員工作。通訊員和網評員原則上由辦公室主任或專職文秘擔任,由市委宣傳部頒發聘書,其主要任務是定期向市委宣傳部、各級媒體提供新聞線索、報送新聞稿件和及時監看、處置、回復網絡輿情等。各部門單位(系統)的通訊員和網評員一經確定,要保持隊伍的相對穩定,不得隨意調整,確需調整的,須由本單位黨組(黨委、工委)研究同意,并報市委宣傳部審批備案,頒發聘書后方可調整。市委宣傳部要加強對通聯隊伍的培訓、管理和考核,每年至少集中培訓一次。要創建通聯隊伍交流平臺,暢通投稿渠道,將通聯隊伍工作任務完成情況作為干部個人年終考核評比的重要依據。通訊員和網評員要切實履行職責,嚴格遵守《沅江市通訊員、網評員管理辦法》(沅宣字〔2012〕12號),做好新聞宣傳報道工作。
3、完善考核機制。要把新聞宣傳工作納入全市績效考核范圍。市委宣傳部要制定科學、詳細的考核辦法,明確任務和要求,并會同市督查局加強新聞宣傳工作督查,分季度對上稿數量進行通報。市督查局要定期進行專項督查,把平時的工作推進情況和任務完成情況作為考核的重要依據。各部門單位要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沅江市新聞報道獎勵辦法的通知》和《沅江市新聞宣傳工作考核細則》要求,切實做好本單位的新聞宣傳工作。市委宣傳部要進一步完善獎勵機制,定期進行培訓、評比、表彰,進一步激發全市新聞宣傳工作者、通聯隊伍的工作積極性。
4、加大輿情管理。市委宣傳部要建立健全重大輿情預警機制和新聞應急機制。各部門單位要高度重視輿情(特別是網絡輿情)的收集、研判、回復和處置工作,明確專人負責,確定1名熟悉電腦操作、有較強文字功底的工作人員作為網評員,也可以由符合條件的通訊員擔任。重要輿情必須報告市委宣傳部,在市委宣傳部的統一領導和安排部署下開展相關工作。市網宣辦要建立網評員業務培訓、聯絡管理機制,培植自己的意見領袖,有效地疏導輿情,凈化網絡環境。
三、進一步明確新聞紀律
各部門單位要高度重視新聞宣傳工作,認真做好本單位重要工作的新聞宣傳報道和輿情管理工作。要善待媒體,自覺遵守相關新聞宣傳工作紀律,確保全市新聞宣傳工作“零差錯”、“零振蕩”。
1、堅持報告制度。凡是要在上級主流媒體上刊發專欄專版、舉辦大型宣傳活動和新聞發布會的,必須報市委宣傳部批準。特別是有外媒記者來沅江市進行采訪報道的,要在第一時間內向市委宣傳部報告,及時提供相關信息,在市委宣傳部的指導下,共同努力、科學應對媒體。
2、杜絕虛假報道。新聞宣傳必須遵循“真實、準確、全面、客觀”的原則,嚴格新聞稿件把關送審制度,對于一般性稿件,單位一把手審核后方可投稿;對涉及市委、市政府全局工作或事關社會綜合治理、信訪維穩、干部人事等工作的重要新聞,必須經市委宣傳部和有關單位會商,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同意后方可發布消息。堅決杜絕有可能激化社會矛盾、誘發不穩定因素的虛假報道。
3、歸口發布新聞。堅持“外宣工作無小事”的原則,切實加強對外宣傳管理。對于突發事件、重大事件,部門單位不能擅自發布信息,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遵循“快報事實、慎報原因”的原則,經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同意,并形成通稿后,由市新聞中心統一發布。
4、嚴格責任追究。各部門單位要嚴格遵守新聞工作法律法規和紀律要求,對于遲報、謊報、瞞報、漏報有關突發事件重要信息,違規發布、擅自發布、越權發布、不當發布有關突發事件信息,以及應對突發事件不力、引發負面炒作、損害沅江市形象的行為,要依照法律法規、黨紀政紀嚴肅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中共沅江市委
2012年12月19日
來源:沅江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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