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住房和非住房轉讓
辦事程序:1、窗口申請2、受理3、實地查看4、審核5、記載于登記薄6、發證
申報資料: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屋所有權證;
4、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5、房屋平面圖和面積計算表;
6、房地產價格評估報告;
7、白蟻預防驗收合格證明;
8、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明;
9、契稅完稅憑證;
10、銷售不動產營業稅發票;
11、贈與、繼承的還必須提交公證書;
12、其他必要材料
承諾期限: 10個工作日
收費依據:湘價服[2009]34號
收費標準:
住房轉讓手續費:按住房建筑面積收取。
新建商品住宅 3元/㎡
經濟適用住房控制面積以內的 1.5元/㎡
存量住房 6元/㎡
(其中首次交易的房改房 1.5元/㎡)
非住房的房屋轉讓手續費:按實際成交價格的一定比例計收。 新建商品房為0.5%,由轉讓方承擔;
存量房為1.3%,由轉讓雙方各承擔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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