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新時期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促進農村經濟社會事業發展,沅江市在萬子湖鄉和南嘴鎮開展村級“勤廉指數”測評試點工作。
“勤廉指數”包括“勤政指數”(經濟發展指標、組織建設指標、社會和諧指標等)和“廉政指數”(教育預防指標、權力規范指標、廉潔履職指標等)。測評對象為各行政村(社區、漁場)主要負責人。參加測評人員包括鄉鎮領導班子成員和部分機關干部、所有站、所負責人,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村民議事會成員、黨員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村民代表等。測評方法采用二類問卷調查的形式,一類由鄉鎮領導班子成員、部分機關干部、所有站、所負責人對測評對象包括“村級集體收入”等12項勤政方面和“村干部貫徹落實《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試行)》”等5項廉政方面的情況進行問卷調查;一類由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村民議事會成員、黨員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村民代表等對測評對象包括“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的決策和部署,確保政令暢通情況”等5項勤政方面和“村干部貫徹落實《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試行)》情況”等8項廉政方面的情況進行問卷調查。
鄉鎮紀委負責將測評數據報送市紀委,市紀委負責組織將測評結果數據和意見反饋到試點鄉鎮,鄉鎮紀委將測評結果反饋到村(社區、漁場),并會同駐村鄉鎮干部深入測評村,針對反饋結果,幫助其分析原因,認真查找問題,提出書面整改意見。對整改意見,要求各村召開“兩委”專題會議,明確整改措施,村民監督委會對村“兩委”整改情況實施跟蹤監督。鄉鎮、市相關部門和村“兩委”將測評結果作為評價村干部工作業績的主要依據。對測評中當年得分處于末位的村(社區、漁場)主要負責人,鄉鎮對其提醒或誡勉談話,連續兩次測評得分處于末位的,視情況作出組織處理。(沅江市紀委肖建紅 劉玲)
來源:沅江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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