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沅江市共培養入黨積極分子1712名,發展新黨員814名,在發展黨員的過程中不斷完善和創新工作方法,嚴把“四關”,新黨員的思想素質、工作能力、先鋒模范作用明顯提高,發展質量得到保證。
堅持全面預審,嚴把資格審查關。嚴格黨員發展規劃,各支部必須在年初確定黨員發展對象,黨(工)委綜合后形成黨員發展規劃,并報市委組織部,做到無規劃不發展;嚴格黨員發展審查。從發展對象的入黨動機、發展程序、結構要求、基層黨組織呈報的相關材料等四個方面對發展對象進行全面預審,并對發展對象的申請書、入黨積極分子考察登記表、發展對象審批表、座談材料等文字資料進行全面調閱,對外出務工人員和流入人員發展入黨前逐一進行函調和外調。
堅持跟蹤培養,嚴把教育管理關。市委組織部制定了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聯系人制度,并印發了《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聯系登記表》。各級黨委、黨支部分別建立了入黨積極分子培訓檔案,各黨支部為每名入黨積極分子指定1至2名正式黨員作為培養聯系人,對積極分子進行跟蹤培養,實行動態管理。結合市委組織部舉辦的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班,各黨支部經常組織積極分子參加黨內活動,加強他們對黨組織活動的認識和體會。
堅持定向公示,嚴把民主監督關。各基層黨組織把黨員發展的全過程進行公示公開,廣泛接受群眾監督。對每一名發展對象,各基層黨組織均在三個發展環節進行公示,即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環節、批準為預備黨員環節、預備黨員轉正環節。公示期間,市委組織部公布監督電話直接接受群眾舉報,對公示期間反映的問題,市委組織部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到舉報對象所在的黨組織進行調查核實,根據調查結果,作出相應處理,今年在發展黨員中共接到黨員群眾舉報6起,做出不予發展或暫緩發展的5人。
堅持過錯追究,嚴把工作責任關。按照“誰培養誰負責、誰考察誰負責、誰發展誰負責”的原則,強化了黨員發展質量的責任追究。一是強化入黨介紹人的培養責任,對沒有如實向黨組織匯報發展對象真實情況,沒有按照程序對發展對象進行培養教育,給發展黨員工作造成失誤的,追究入黨介紹人的責任。二是強化推薦考察單位和干部的把關責任,對不按要求推薦、不符合標準推薦,或是考察不細致、不真實、把關不嚴、徇私舞弊的單位或干部,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對于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相應處分。三是強化基層黨委組織委員和部門政工負責人的工作責任,把發展黨員工作列為年度黨建目標考核內容,對違規操作,不按程序發展、審批、審查的,追究相應負責人的責任,情節嚴重的,視輕重給予相應黨紀處分。(鐘先貴)
來源:沅江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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